稅務服務收費
課稅年度2008/09及其後的稅率為 :
法團利得稅一般稅率為16.5%。
法團以外的人士利得稅一般稅率為15%。
物業稅稅率為15%。
兩級制利得稅率適用於2018/19及其後的課稅年度:
對於法團,應評稅利潤不超過$2,000,000的稅率為8.25%; 及應評稅利潤中超過$2,000,000的部分稅率為16.5%。
對於法團以外的人士,應評稅利潤不超過$2,000,000的稅率為7.5%; 及應評稅利潤中超過$2,000,000的部分的稅率為15%。
稅務責任
根據稅務條例徵收的直接稅是利得稅、薪俸稅和物業稅。
利得稅
任何人士,包括法團、合夥業務、受託人或團體,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售賣資本資產所得的利潤除外),均須納稅。
薪俸稅
凡因任何職位或受僱工作或退休金所獲得的入息,如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均須課繳薪俸稅。收入包括從雇主和其他人所得的所有形式的收入和津貼, 假期旅行利益、授予股份、認股權利益和「租值」都是應課稅收入。
物業稅
物業稅是向位於香港的土地及/或建築物的擁有人(業主)徵收的稅項,並按土地及/或建築物的應評稅淨值以標準稅率計算。
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
應課稅入息實額,須按累進稅率計算應繳稅款。課稅年度2018/19的累進稅率為:首個$50,000的稅率是2%,第二個$50,000的稅率是6%,第三個$50,000的稅率是10% ,第四個$50,000的稅率是14% ,餘下的稅率是17%。
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的標準稅率為總入息淨額 (即應予評稅的入息減去扣除但沒有免稅額)的15% 。
如果所須繳付的稅款超過以標準稅率就納稅人的總入息淨額而計算的數目,則納稅人只須繳交較低稅款。
未有提交報稅表
如未能在指定期限或延期屆滿前提交報稅表,稅務局可發出估計評稅,納稅人可能會多繳稅款。亦可能被處罰訴訟,包括罰款或被檢控。
可能減少應納稅額的方法
需繳付利得稅及/或物業稅的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個別納稅人,如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評稅,該納稅人的應繳稅款可能會減少。(如已婚人士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評稅,其配偶亦須同時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評稅並合併評稅。)
法團(例如有限公司)利得稅稅率為16.5%,而法團以外的人士(例如獨資經營人士)利得稅稅率為15%。當決定是否成立法團(有限公司)還是非法團(無限公司/ 獨資企業)時,利得稅稅率可以是作為減少應納稅額的其一考慮。
Email: cs@thegoldtreasury.com Tel : 2962 9000 / 9132 1945
Gold Treasury Accounting & Finance Centre 金匯財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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